问:在苏州市,如果员工工作上班时发生死亡现象,当月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上一篇:【诚展HR干货】苏州市区2017年7月后社保补缴的基数是多少?
下一篇:【诚展工资核算】解除劳动合同 算经济补偿金时是否需扣除休产假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