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苏州女职工生产时遇到难产、剖宫产、生育多胞胎是否还有增加的产假假期?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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