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工资管理】病假工资如何计算是合理的?

问:病假薪资计算,入职苏州吴江一家互联网企业,入职面谈的时候谈的薪资是9K,但是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基本工资2000元+7000元岗位补助,现因身体原因需要请一个月病假,请问病假薪资怎么计算?是2000元*80%,没有岗位补助还是(2000+7000)*80%?
答:《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具体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定。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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