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考勤工资管理】在苏州市病假期工资怎么计算?

问:苏州市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我在我公司工作七年了,因为脚扭伤了,请了两个月病假。我们公司合同约定有30天的有薪病假。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30天病假包不包括我请假期间我的轮休日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假。第二个问题是病假期的工资的算法。其中计算基数是苏州市最低工资,还是我的基本工资,或者是我的综合工资?请帮我释疑,万分感谢。
答:《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最低三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目前政策只规定了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定。
如请病假时间较长,中间涉及国假、休息日的,建议跳开请。如连续请,休息日无工资,也不涉及扣工资,国假法定假日为带薪假日,如请病假,一样按病假工资计发待遇。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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