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人力资源管理】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但公司不同意离职怎么办?

问:长期工试用期间辞职合同是提前三天,公司不放人怎么办?
答: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劳动者辞职非必须用人单位批准才可,按前述规定提前通知到位即可。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办理手续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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