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员工提出了辞职但公司不同意的话怎么办?

问:劳动者辞职未经单位同意?劳动者辞职未经我们单位同意,人就走了,也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我们单位,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未按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按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二款(三)项、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因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当月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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