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展人力资源管理】入职时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规定的业绩不达标单位不支付工资合法吗?
案例介绍:王某去年年底入职苏州市某房产中介公司,担任房产中介,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他每个月要达到五万元的业绩指标,否则公司有权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2019年2月份由于恰逢春节假期,整个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缩减,王某没有完成业绩指标。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2月份他的工资数额为“0”。王某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对吗?问:业绩不达标,工资可否为零?答:不能。 当前有些企业为了转嫁经营风险…
案例介绍:王某去年年底入职苏州市某房产中介公司,担任房产中介,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他每个月要达到五万元的业绩指标,否则公司有权不支付任何劳动报酬。2019年2月份由于恰逢春节假期,整个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缩减,王某没有完成业绩指标。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他,根据劳动合同约定,2月份他的工资数额为“0”。王某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对吗?问:业绩不达标,工资可否为零?答:不能。 当前有些企业为了转嫁经营风险…